一、遗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赠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房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名下的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房产原有者有权利决定把房产送给夫妻俩个人或夫妻当中的一个人,这些都不是夫妻所能够左右的。可是,有的时候赠与协议当中表示只送给女方,但女方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把男方的名字也加了上去,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也会判定为房产属于共同所有,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