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陵水司法局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14年,陵水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为全县行政村(居)委会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已实现全覆盖。
专职人民调解员郑昌连、胡庆春穿上黎族服饰,通过“双语”拉家常的方式进行调解
“双语”拉家常调解化纠纷
(资料图)
文罗镇坡村新西园村村民黄某英与石某曼是邻里关系,双方近日在各自的土地上种植槟榔苗,但黄某英反映其土地被石某曼种植的槟榔苗侵占过界,因此发生纠纷。
坡村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郑昌连、胡庆春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是黎族,日常都是使用海南话及黎语进行交流后,便特地穿上黎族服饰,通过“双语”拉家常的方式进行调解。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迅速拉近了调解员与当事人的距离,让他们倍感亲切。通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沟通,双方互谅互让,将土地地界划分清楚。以上是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帮助当事人真正实现“解事结、化心结”的生动一幕。
在陵水,像郑昌连、胡庆春这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共有265人。他们每天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方便、快捷、高效的调解方式,受到了群众的赞誉。
此外,陵水司法局充分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品牌化”“专业化”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打造了苏中法、罗尤珍个人调解工作室。
“苏中法和罗尤珍都是在2013年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10年来调解成功的案件超过千件。他们各自在农民工薪资纠纷和医疗纠纷调处领域做出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口碑。”陵水司法局局长刘文亮介绍说。
不仅如此,陵水司法局还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优中选优担任法院的调解专员,实现调解人员资源共享,积极打造以非诉联动为抓手、专职调解为主体、先行调解和委托委派调解为两翼、人民调解为依托的“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陵水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充分肯定,被司法部誉为“枫桥经验”之“海南模式”,并逐步在全国推广“陵水经验”。
群众不出村享受法律服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陵水司法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目前在全县已建成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在陵水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创新开发具备陵水地方特色的模块,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就这样,陵水司法局有效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法治社会群众共建、法治成果群众共享”。如今,陵水人民群众不出村(居),便可享受到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
“我们一直坚持把让党放心和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发作为、务实创新,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刘文亮介绍说,2018年以来,陵水司法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陵水司法局将继续打造陵水基层调解品牌,以党建引领创建“枫桥司法所”,打造党员调解工作室,并联合法院建立速裁机制,增加人民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的数量,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档升级,推动构建联动共治的新时代多元化解格局。(麦文耀)